各二级部门工会:
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开展劳模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现决定对省教科文卫系统劳动模范的相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1.全国及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全国、省劳模待遇者);
2.全国及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含即时表彰和竞赛授予);
3.部级劳动模范及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
4.省先进集体、全国及省五一劳动奖状及工人先锋号。
此次摸底调查不仅限于在世劳模,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从1950年开始,省劳模、先进工作者和省先进集体从1955年开始,全国五一劳动奖从1985年开始,省五一劳动奖从1992年开始。
二、调查内容
1.基本信息:个人要核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集体要核实单位名称、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2.调查对象现状:个人要核实在职、离退休、失联、过世等状态,单位要核实是否已自然消亡。在摸底调查过程中,要着重核实个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符合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部门工会开展摸底调查摸底工作,填写《劳模信息摸底调查汇总表》(见附件2),于7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工会侯老师,不用上报纸质材料。
附件:
1.关于开展劳模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劳模信息摸底调查汇总表
3.劳模工作问题解答
广东药科大学工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