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省教科文卫系统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省教科文卫工会决定评选一批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一)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19个):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科室、班组等工会;
(二)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58名):推荐对象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县级以上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主席及副主席申报优秀工会工作者,须从事工会领导工作3年以上。
申报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关于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申报,各二级部门工会至少上报一个模范职工小家或一名优秀工会工作者,可同时申报,但每个称号申报不超过一个/一名,请各申报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填写《信息汇总表》和《申报登记表》,并于2022年4月1日16:00前将纸质版交至工会侯老师处(行政楼北楼307),电子版发至邮箱:gh308308@gdpu.edu.cn。
(二)所需材料清单:
1、所申报称号的《信息汇总表》1份
2、所申报称号的《申报登记表》(纸质材料于封面加盖二级单位党组织公章)1份
附件:
1、关于申报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粤教工〔2022〕19号)
2、2022年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信息汇总表
3、2022年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4、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申报登记表
5、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人申报登记表
广东药科大学工会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