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按照《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广药发〔2006〕29号)和《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的通知》(粤教工[2011]2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我校发展建功立业,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争当师德标兵”活动,评选表彰一批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对象
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的评选范围是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教师,中青年教师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关爱学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保证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热情服务学生,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5名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并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推荐参加全省、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的评选。
(二)申报评选办法: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以二级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且只限报1名。
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由各二级部门工会负责所在部门的民主推荐工作,并征得同级党政部门领导同意、在本部门公示后经党总支、行政签署意见并盖章向校工会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请各二级部门工会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将本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结合起来,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各二级部门工会推荐的职业道德建设标兵需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并同时上报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推荐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既不要突破字数限制,又不能抽象空洞。
(三)申报时间:请各二级部门工会于5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校工会。
联系人:赵兰芳
联系电话:020-39352047
附件:
1.广东药学院2011年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广东药学院
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推荐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职称)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2011年 月 日
广东药学院工会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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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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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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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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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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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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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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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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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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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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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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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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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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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工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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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意见(盖章)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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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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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意见(盖章 )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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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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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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