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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工会会员“举办庆祝建校五十周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6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隆重庆祝我院建校“五十”周年,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由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会会员举办建校五十周年庆典活动,活动形式由各部门工会自定。学院工会按每位工会会员100元标准发给各部门工会作为活动经费。
本次活动经费,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须凭“食品”、“用品”购物发票报销,此项工作必须在2008年12月12日前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审核、报销手续。
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工会会员人数按2008年11月25日在册工会会员名单核定,如果下表中人数与本部门工会会员人数不符,请该部门工会于11月28日前与工会办公室刘文红联系,电话39352047。
                                    工    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部  门
人  数
部  门
人  数
部  门
人  数
党委机关
69
临床学院
55
教育学院
9
行政机关
63
基础学院
130
社 科 部
25
后勤机关
66
中药学院
81
外 语 部
50
中山校区
49
商 学 院
70
体 育 部
45
赤岗校区
8
信息学院
69
教育中心
17
宝岗校区
39
生 科 院
52
图 书 馆
52
药科学院
182
护理学院
14
研 究 所
34
公卫学院
78
食品学院
11
门 诊 部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