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二级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0〕22号)和《关于我校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广药发〔2011〕3号)的通知要求,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示我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南粤校园党旗红”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为积极响应省教育工委、学校党委的号召,结合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整体部署,将于2011年4月在我校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掀起弘扬正气、团结奋进、真抓实干的新高潮,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演讲主题和内容
演讲比赛以“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为主题,以颂扬建党90年来的伟大成就、颂扬先进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参赛对象
全校党员师生员工(教职工党员由工会负责组织,学生党员由学生处负责组织)
四、比赛时间
初赛要求2011年3月底前结束,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初赛时间要上报学生处。
学校决赛定于2011年4月中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赛办法
此次演讲比赛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包括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二级学院和二级部门工会自行组织。
决赛由学生工作部(处)主办,学校工会协办。各二级学院和二级部门工会在初赛的基础上分别推荐教工和学生各1名优胜者参加学校决赛,决赛演讲时间为每人7分钟。
六、奖项设置
教工组和学生组比赛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各选送1名优胜者代表我校参加由省委教育工委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承办的总决赛。
广东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广东药学院工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