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召开全省师德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精神,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师德建设,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广大教师中弘扬爱岗敬业、崇教厚德,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崇高品德,共同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幸福广东做出更大贡献。省教科文卫工会决定,于2011年11月10日(周四)上午9:00在广东省委礼堂(合群三马路19号)召开全省师德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届时省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召开全省师德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会议要求,我院需组织20教师代表参加,包括全省和校级师德标兵、基层工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部门工会 |
教师代表、二级工会负责人 |
全省和校级师德标兵 |
1 |
机关部门工会 |
1 |
|
2 |
中山校区部门工会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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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科学院部门工会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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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部门工会 |
1 |
邹宇华 |
5 |
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部门工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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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基础学院部门工会 |
1 |
庄锦才 |
7 |
中药学院部门工会 |
1 |
郭丽冰 |
8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部门工会 |
1 |
|
9 |
医药经济学院部门工会 |
1 |
|
10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部门工会 |
1 |
|
11 |
人文社会科学部直属工会小组 |
1 |
黄丽春 |
12 |
体育部部门工会 |
1 |
李映红 |
13 |
图书馆部门工会 |
1 |
|
14 |
医药商学院部门工会 |
1 |
|
二、坐车时间安排:
11月10日(周四)上午8:00在宝岗校区统一坐车出发。
三、各二级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与会人员组织工作。若师德标兵因上课无法参会,即由所在部门工会推荐其他代表参加,保证不缺席。各有关二级部门工会请于9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工会陈奕娴处(急),电话:39352047。
附:关于召开全省师德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广东药学院工会
2011年11月7日
关于召开全省师德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师德建设,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广大教师中弘扬爱岗敬业、崇教厚德,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崇高品德,共同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幸福广东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广州召开全省师德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届时省有关领导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表彰全国、全省师德标兵。
2、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3、省人大常委会、省总工会领导讲话。
4、师德标兵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
二、参加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工会负责人、教育局有关领导,受表彰的全国、全省师德标兵,直属基层工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10日(周四)上午9:00
地点:广东省委礼堂(合群三马路19号)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与会人员组织工作,保证不缺席。每个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并于11月8日前将回执发送至省教科文卫工会邮箱gdjygh1518@163.net或传真至020-83871095。
(2)参会人员要着装整齐,于11月10日上午8:45前按指定座位入场完毕。
(3)报告会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于11月30日前将学习情况报送省教科文卫工会。
(4)广东省师德建设论坛于11月10日下午14:30在暨南大学行政大楼1111室举行,请会议正式代表继续参加。
(5)外地代表需要住宿的请于11月9日下午18:00前到广州市沿江东路451号珠岛宾馆(原湖滨宾馆)湖滨楼报到。宾馆电话:020-87190811 87190810,联系人:吴思思13682290027,冯丽娟13922714133。
联系人:陈姝13826261622徐喜溶15913127967
电话:020-83871095 传真:020-83871095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