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有关部门:
为适应我校中山校区的发展,更好改善教职工特别是我校到中山校区工作的教职工住房问题,学校将在中山校区兴建教师公寓。目前,中山市规划局对我校中山校区教师公寓项目已批复立项。教师公寓位于中山校区内东北部,总建筑面积为4.3万平方米,户型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
根据院长办公会要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山教师公寓周转房工作,并先就中山校区教师公寓实际需求情况在在职教职工中进行一次实名调查。现就本次实名调查涉及到的一些主要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教师公寓的性质:据中山市规划局批复我院中山校区教师公寓为周转房性质,学校拥有教师公寓的产权,个人只有使用权,本人和配偶可以居住使用,不得出售、转租。建设教师公寓所需部分资金由教职工以自愿形式按成本价交缴,退房时按原额无息退还。
二、关于教师公寓的建设成本:按建设直接发生的费用即按带电梯毛坯房实际造价计算并分摊到参与教师公寓的个人,其余的配套资金如三通一平、市政园林绿化、高压线迁移等由学校统筹支出,不计入个人分摊成本。成本价初步估算约为2300元∕平方米(此价参考2013年中山校区学生宿舍的建设成本价),参与的教职工交付房款以实际成本造价最后结算价为准。房款按工程进度分三期付款。若有需要,学校也可以按一定标准进行统一装修,供教职工自愿选择,费用自理。
三、关于教师公寓的选房范围:中山校区教师公寓的分配原则,一是工作需要优先,二是推动中山校区发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需要优先,三是好事办好,广大教职工共享学校发展的成果。因此,教师公寓只限于我校事业编制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在中山校区工作的教职工优先安排。夫妻双方在广东药学院工作的只能申请一套。参加本次教师公寓建设且又居住原有中山校区教师公寓的教职工,必须在新教师公寓投入使用后将原教师公寓退回学校。
四、关于教师公寓的退出机制:参加建房者如果今后不需要该房时,可将该房退回学校,学校将按原交付房款全额无息退回给其本人;当教职工与学校脱离人事关系时,必须将该房退回给学校,学校也将按原交付房款全额无息退回给其本人。
为了了解教职工对中山校区拟建教师公寓的真实想法和需求,以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关教师公寓建设工作,现向我校事业编制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开展一次实名问卷调查。本次实名调研结果将作为学校建设教师公寓的套数、户型等设计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请您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填写。
请有意向参与中山校区教师公寓建设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填好《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教师公寓需求调查表》,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调查表”(纸质版、电子版)交到所在部门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请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并将调查情况统计汇总后联同“调查表”(纸质版、电子版)统一交到工会办公室赵兰芳老师处,电话:39352047。
附:《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拟建教师公寓需求调查表》
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拟建教师公寓需求情况调查表
(此问卷要求实名填写)
姓名,所在部门,职称或职务
一、您是否参与建房?(此项填“是”的回答后面的第二、三、四题,填“否”的不必回答。)
A.是()B.否()
二、你在中山校区工作情况?
1.常驻中山校区()
2.常到中山校区()
3.较少到中山校区()
4.其他()
三、您选择哪种户型?
A. 40M2B. 60 M2
四、您对教师公寓的建设、使用有何建议?
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教师公寓
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