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经学校党委同意,我校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根据《广东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广药发〔2011〕31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双代会”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发挥“双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推进特色鲜明民主和谐高水平医药大学建设的重要作用,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和要求
“双代会”提案是“双代会”代表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双代会”讨论和决定的议事文案,是“双代会”代表关心学校建设、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因此,代表们应站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形势需求,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所写的提案要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规范性。
(一)提案征集范围
1. 有关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其它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撰写要求
1.要求提案有真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有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
2. 提案选题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发展大局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选题应注意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以关注学校规划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走向、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前提。所提问题政治上有严肃性、分析有科学性,建议措施有可行性或预见性。
3. 要把握好提案的角度,最好所选的是学校党委、行政需要听取和了解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专题,是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之前或决策执行过程中的课题,是“双代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的选题。
4. 代表提出提案,要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征询意见,要坚持未经深入调查研究的问题不进言、不立论,努力克服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5. 提案要求真务实,在提案撰写过程中,保证提案内容情况真实,材料翔实。
6.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即:
(1)“双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2)学校没有能力与外界联系促成解决的问题;
(3)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4)仅属教职工个人的问题。
二、提案人
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三、提案的格式要求
1. 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2. 提案应在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也可以从工会网站下载填写(注意是2015年第五次会议的表格),允许另附页补充。
3.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或方案。
内容要明确,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不立案。
4. 提案表要求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等书写,亦可直接打印,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笔签名或盖章,字迹要工整清楚。
5. 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工会邮箱:GY39352047@163.COM
五、提案征集截止时间
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4时。请各代表团、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提案以代表团为单位于截止日期前送交大会提案工作组(校工会办公室赵兰芳老师处)。
联系人:赵兰芳020-39352047,13632197691
毋福海020-34055201;13610124722
附件:1、广东药学院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参考题目;
2、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表。
广东药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
附件一广东药学院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参考题目.doc
附件二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