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承办部门:
“双代会”提案是“双代会”代表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双代会”讨论和决定的议事文案,是“双代会”代表关心学校建设、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我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共征集提案45件,立案40件,其中5份提案相似合并为2份提案,2份提案不予立案,具体内容见附件1;梳理各代表团讨论意见建议共123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提案送达各承办部门办理,请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承办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承办部门结合实际做好提案的答复承办工作,在“落实措施及结果”一栏中填写关于提案落实与回复内容,需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盖所在部门公章。如有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请务必做好解释工作,列入整改工作台账。
二、请各承办部门认真完成提案承办工作,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提案表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盖所在部门公章) 交至校工会侯老师,电子版报发至邮箱gh308308@gdpu.edu.cn。
三、校工会将在2023年11月按程序持续跟进有关部门回复意见及处理情况,并报送党委审议以及适时召开提案沟通会或分类听证会。
附件:
1.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表
2.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代表团意见建议汇总
广东药科大学工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