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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药科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6 [点击数]:

各二级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推动工会系统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工作理念,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和学校药医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工会教代会职能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高水平学科建设,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23年3月下旬召开。

为了充分调动“双代会”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发挥“双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修订)》广药大党发〔2020〕69号)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和要求

“双代会”提案是“双代会”代表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双代会”讨论和决定的议事文案,是“双代会”代表关心学校建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代表们应该站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形势需求,在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三全育人、服务社会以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行使提案权,所提交的提案要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规范性。

二、提案征集参考

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学校党代会等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提案,提案参考内容详见附件1。

三、提案撰写总要求

1、要求提案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有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

2、提案选题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发展大局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选题应注意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以关注学校规划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走向、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前提。所提问题政治上有严肃性、分析有科学性,建议措施有可行性或预见性;

3、要把握好提案的角度,最好所选的是学校党委、行政需要听取和了解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专题,是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之前或决策执行过程中的课题,是“双代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的选题;

4、代表提出提案,要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征求意见,要坚持未经深入调查研究的问题不进言、不立论,努力克服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5、提案要求真务实,在提案撰写过程中,保证提案内容情况真实,材料翔实;

6、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即:

(1)“双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2)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3)仅属教职工个人的问题。

四、提案表填写的具体要求

1、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2、提案应在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见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提案人

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2)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3)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4)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或方案。

提案内容要明确,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不立案。

4、提案表(详见附件2)要求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等书写,亦可直接打印,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笔签名或盖章,字迹要工整清楚。

5提案要经所在代表团进行审核整理。

五、提案征集截止时间

请代表将提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所在二级部门工会,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6:00。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以二级部门为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提案表(纸质版)送交学校工会办公室侯老师处,同时将提案表(电子版)发到邮箱:gh308308@gdpu.edu.cn。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参考内容

2.广东药科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广东药科大学工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