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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模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点击数]:

二级部门工会:

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开展劳模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决定对省教科文卫系统劳动模范的相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1.全国及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全国、省劳模待遇者);

2.全国及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含即时表彰和竞赛授);

3.部级劳动模范及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

4.省先进集体、全国及省五一劳动奖状及工人先锋号。

此次摸底调查不仅限于在世劳模,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从1950年开始,省劳模、先进工作者和省先进集体从1955年开始,全国五一劳动奖从1985年开始,省五一劳动奖从1992年开始。

二、调查内容

1.基本信息个人要核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集体要核实单位名称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2.调查对象现状个人要核实在职、离退休、失联、过世等状态,单位要核实是否已自然消亡。在摸底调查过程中,要着重核实个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符合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二级部门工会开展摸底调查摸底工作,填写《劳模信息摸底调查汇总表》(见附件2),7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工会侯老师,不用上报纸质材料。


附件:

1.关于开展劳模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劳模信息摸底调查汇总表

3.劳模工作问题解答



广东药科大学工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