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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广东药学院师德标兵”、“广东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广东药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6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附属第一医院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精神,按照教育部《进一部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广东省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广东省师德标兵、广东省师德先进个人和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工会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表彰10名师德标兵,20名师德先进个人和5个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我校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包括教辅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广东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到广大师生的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二)广东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广东药学院师德标兵在推荐的先进个人中选拔,除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外,应是“三育人”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且近五年至少获得学院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教学名师或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等表彰。 (三)广东药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部门工会高度重视,党政大力支持师德建设工作,坚持长期开展群众性师德建设活动。

2.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则、有方案、有措施。

3.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成绩。

4.师德建设成绩突出。其成员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教师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过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三、评选推荐办法:

1.名额分配。根据各部门教师人数分配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机关双肩挑教师编制的干部参与所任课单位评选。

2.推荐候选人。先进个人候选人由所在部门民主推荐,征得同级党政部门领导同意后在本部门公示。

3.评选办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由学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各部门工会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师德标兵还需组织在全校范围内投票评选确定。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1.被推荐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填写《2007年广东药学院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上报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被推荐先进集体填写《2007年广东药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表3),上报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上报推荐表一式1份,上报事迹材料一式1份,即可。

2.各部门工会请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列表上报。

3.各部门工会务必于6月18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送到学校工会,并将事迹材料发送到校工会电子邮箱,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3(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广东药学院工会

2007.5.28